每张信用卡都有一个有效期,一般是发卡后的3~5年。有效期通常印在卡片正面卡号下面,有四个数字,中间用/隔开来的,前面是月份,后面代表年份,10/19,意思就是说,到19年10月的月尾这张卡片就失效了。如果持卡人在信用卡卡片有效期之前都没有开卡使用,那么信用卡就失效了。
由于银监会正式下发的《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》中第五条规定:“持卡人激活前,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扣收任何费用。”目前各大银行均已禁止对未激活的信用卡收费。所以,未激活的牡丹卡不会影响持卡人以后的信用记录,只有激活之后才会收取年费等相关费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