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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杭州日报报道,杭州互联网法院对一起(精日公知)侵犯未成年人肖像权案作出判决,责令被告杜某在《法治日报》登报向原告楼某赔礼道歉,并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10000元、维权费用损失5000元。

  杭州互联网法院在判决书中指出:

  文化自信是更基础、更广泛、更深厚的自信,是更基本、更深沉、更持久的力量。中华文化经过岁月的洗练、实践的锻造,在当下愈益焕发出文明的光芒,让我们底气更足、力量更强。只有坚定文化自信,才能不断推动中华文化创新发展与时俱进,才能让文化大厦巍然耸立。背靠着深厚文化积淀,我们完全有信心以不卑不亢的开阔胸怀对待外来文化,向世界展示更有活力、更加辉煌的文化篇章。

  杭州互联网法院强调:

  本案中,原告及其家人,包括网络上第一时间指正被告错误言行、提醒协助原告维权的热心网友,在面对被告侵权行为时,都展现出坚定的文化自信,值得肯定和赞扬。被告杜某通过互联网侵害原告肖像权,对其侵权行为应当予以否定性评价。

  事件背景:

  这一在网络上侵犯未成年人肖像权的案件,其实就是前不久网络精日公知把中国萌娃造谣成“日本地铁小孩”的事件。事件发生于2021年7月7日,恰好是日本军国主义全面侵华战争开始的“七七事变”84周年纪念日。

  在这一特殊的日子里,一些受雇于日本外务省宣传队伍的公知和自带狗粮的精日分子,开始在互联网上兴风作浪,试图以洗白日本侵略史、赞美日本之先进等诸多手段,进行对华舆论渗透。

  在某知名网络社区,一个名为@南宫寻欢的账号带头发了个帖子,帖子配图是一精致的、礼貌的孩童站在地铁车厢内。为了鼓吹日本精神,@南宫寻欢配文称:在日本神户一个小女童站在地铁中,右手提包左手握立杆,却不坐坐位······这是日本人约定成俗的传统习惯······日本人教育小孩子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最好站着,要把空座让给为生活打拼的大人们。

  随后,和@南宫寻欢一样的造谣文案,开始在各大网络平台上疯传,网络精日通稿开始爆发。
造谣中国萌娃为日本小孩案宣判(文化自信)-编程部落
  例如,在名为某博的社交平台上,有个名为@西格隆咚锵的隆的用户,就很快发表了类似的文案,配发的照片也是相同的照片,也称照片上的小女孩是日本地铁上的小乘客,一个人上学,那眼神里充满了自信和勇气,太可爱了。

  @西格隆咚锵的隆还玩儿起来互动,专门又留言说:只有在世界上最安全最文明的国度里,才有这可爱幸福的镜头,感谢摄影师。

  当时,很多网民就发现这个小女孩是我们中国的小女孩,并不是日本小孩。然后网民还纷纷对这个@西格隆咚锵的隆留言指出错误。

  不过,这个精日网络公知对于网民指出的真相,根本不予以理会,反而留了很多言,一边吹日本之先进,一边污蔑中国。

  有网民就直接给出了照片的真实拍摄地点:日吹的通告,拍摄地点是浙江杭州萧山人民广场地铁站沿线。

  针对凶猛的日吹造谣,@中国反邪教官方也发声了:开局一张图,内容全靠编?

  与此同时,还有网民贴出了这张照片的来源,是微博用户@熙熙麻麻发布的系列艺术照。而孩子的母亲也很快出面辟谣:我是地铁小女孩的妈妈,网传我家女儿是日本小孩!在此特此申明:我家孩子是我大中华儿女,并深深热爱着我们的祖国!请那些擅自乱加文案的“人”给我闭嘴!我大中国不容许你们在这里乱来~

  而让人感到愤怒的是,面对网民指出的真相,以及萌娃母亲的亲自辟谣,造谣的精日分子不仅不予理会,甚至非常猖獗地拒绝删除已被证实的谣言内容与萌娃照片。

  所以,萌娃的家人在交涉无果之下,就向杭州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造谣博主杜某公开登报赔礼道歉并赔偿造成的相应损失。杭州互联网法院给出的最终判决是:责令被告杜某在《法治日报》登报向原告楼某赔礼道歉,并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10000元、维权费用损失5000元。

  接下来,我们建议这个中国萌娃的妈妈,要把那些散布这些造谣文案的所有精日分子,全部起诉,一个也不放过。